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委研究制定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包括: 一、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二、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三、新闻传媒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境外投资敏感行业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一)房地产、 (二)酒店、 (三)影城、 (四)娱乐业、 (五)体育俱乐部、 (六)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文章分类:
境外投资ODI登记
|
|